就这样,至此,有关刘家父子的事儿,洪衍武总算顺利地解决了。
事后,他把刘家给的钱私留了八十,只把剩下的一百块偷偷放在了家里的八仙桌上。
不过可惜,他也有始料不及和考虑不周的地方。
因为他的母亲王蕴琳可不会花这不明不白的钱,所以在不知情下,她为了证明自家的清白,反倒是把钱借邻居老边媳妇的手,又上缴给了民革委员会,倒了,这钱竟便宜了“臭茅房”这个老娘们。
至于洪衍武本人,不管他是为了防刘松山一手,还是因为已经在外头跑野了,反正依旧没有回家。
但因为有了钱,手里宽裕,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他自己的小日子倒过得相当滋润,每天不是胡吃海塞,就吃去逛大街、看电影、去公园晒太阳。
当然,在吃饱喝足后,他浑身不断涌起的力量,又顶得他老想挥拳踢腿,于是打架便成了件叫他兴奋得发疯的好事,成了他一日不可或缺的主要娱乐活动。
洪衍武喜欢打架,他钟爱打架,打架使他充满自信,使他觉得自己所向无敌,打架斗殴对他就像酒鬼爱酒一样,越打越有瘾,越有意思,一天不打,就手脚发痒。
于是他更由着性儿地大打出手,打得惊天动地,简直就摧枯拉朽,百战百胜。
当时整个城市的躁动虽然已近尾声,但年轻人的脾气仍然不怎么好,那时的人火气很盛,全都象吃了枪药,一碰就响,洪衍武只要想打架,只要不像前一段时间那么挑剔,哪怕是自己的家门口,机会也相当好找。
比如,他去街上溜达一圈儿,就会发现在马路上总有和他同龄或比他大的小子,拿眼去斜视他。
当时的他已经对“犯照”再熟悉不过了,清楚这就是纯属想挑衅的例行习惯,凡要开战,必先“照”上一番。
“犯照”这个词儿如果从本质上解释,其实就是动手前的气氛准备,使空气充满火药味的办法。
这就像小孩儿打架前总喜欢先撞膀子,越撞越猛,最后才上手,而“照”就等同于用眼睛去撞膀子。
至于具体技术细节也有讲究,那要求双方继续走路,但彼此的眼睛却时刻需要互相瞪着对方,同时还要求随着身体位置的移动而微微转动脖子,让双目总是相互正对。
这是眼睛的和气势的肉搏,目光的绞杀,相互较量眼皮不眨,较量仇恨强度,较量“捷尔任斯基式”的死盯,谁凶恶谁就占上风。
所以一遇到这种情况,洪衍武自然就会迫不及待地瞪回去,往往这个时候也就是对骂的开始。
“你他妈看我干什么?”
“你他妈不看我,怎么知道我看你!”
而到这会儿,他便可以顺利成章、喜不自胜地拳脚齐上,去大打一场了。
总之,一旦掌握了方法,洪衍武就发现这个城市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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